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吉林市林业局2009年向社会公开承诺

发布时间:2013-4-15 编辑:朱雀山

市林业局是市政府主管全市林业工作的职能部门。为履行好职能,进一步加强软环境和政行风建设,现向社会公开承诺如下:

一、将市林业局的主要职能、办事程序、服务范围、服务标准、办结时限和有关审批事项的政策规定,利用公示板、宣传册和网络发布等形式向社会公开,实行“阳光政务”。

二、加强行政审批管理,推进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改革,实现政务大厅之外无审批;规范审批程序,简化审批流程,实行限时规定,为社会公众提供规范服务。

三、有令则行、有禁则止,政令畅通,依法行政。

四、对干部队伍从严要求,从严管理。一旦发生违法违纪问题,将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及有关领导责任。

五、对违反有关纪律规定和承诺的,视情节给予告诫或批评,限期改正;造成较大影响和严重后果的,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,并追究相关领导责任。 举报电话:4606842